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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零售担保 是打破僵局的必要之举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3-24

      融资担保始终被政策赋予促进普惠金融中的重要责任,10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沉寂已久的融资担保行业成为焦点。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发布了《通过融担促进普惠信贷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报告表示,现阶段融资担保体系的服务覆盖离政策定位、预期尚有差距,融资担保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也急待完善。融担行业如何在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促进普惠信贷服务,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此外,报告提出民营融担机构应主动拓展零售担保业务,这是行业内首次提出“零售担保”概念。具体实践中,报告强调,各类融担机构应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进行业务模式、合作模式创新。同时报告还强调民营融担应积极探索和政策性融担的合作。
 
  融担促进普惠信贷意义重大 离政策要求仍有差距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中国融资担保体系的架构。自2010年以来,融资担保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促进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务院在《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文)中,明确强调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要求五年内达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不低于60%的目标。
 
  报告将融担机构分为政策性融担、政府性融担、商业性融担三类。其中商业性融担机构比重接近60%。商业性融担机构不仅是政府性融担体系的重要补充,而且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整个融担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融担行业整体发展与政策要求存在较大落差。
 
  首先,融担在服务普惠金融人群的覆盖方面还存在较多空白。报告指出,政策、政府性融担带着普惠金融使命入场,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服务人群还存在边界,为下沉人群提供服务的规模、覆盖面有待提升。现阶段商业性融担获客依赖银行,覆盖不到银行客群以外的普惠人群。
 
  其次,融担行业商业可持续性不足,发展萎靡。报告调研结果显示,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机构的营业利润总体呈下降趋势,相关机构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已低于1%。除了部分规模较大的融资担保机构,多数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能力较弱,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另外,行业的杠杆倍率低,并呈下降趋势,这意味着业务规模逐步萎缩。
 
  这背后原因在于:一是风控模式相对于银行缺乏优势,收益能否覆盖风险损失存在不确定性。二是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受经济增速波动影响。经济下行期不良贷款上升导致举步维艰。三是小担保机构缺乏抗足够的抗风险能力。银行在利率定价时考虑其发展可持续性问题,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实际融资成本偏高。四是传统业务模式依赖对公业务和传统的银行客户资源,缺乏服务弱势人群的能力,自身也缺乏发展活力。
 
  报告认为,融资担保的传统业务模式问题最为突出,融资担保行业长期以来习惯的“依附银行展业、依靠反担保防范风险”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过去“银行觉得客户有风险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向银行推荐客户”的行为方式将很难持续。
 
  融担自我救赎之路:自我创新、规模化与互补化
 
  融担业务的风险与国家经济增速息息相关。经济高速增长期,风险暴露较少,收入可覆盖风险成本;当下经济增速放款,中小企业如坠寒冬,代偿率节节拔高,代偿额会将吃掉所有担保收入,导致相当数量的机构收不敷支。
 
  此外,由于规模化的欠缺,民营融担机构“散、小、乱”的特点令其在于商业银行的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需要承担较高的信用风险,无法形成足够的互补效应。
 
  报告指出,新时期新形势下需要融担机构创新业务形态和模式,应借助金融科技,在获客、尽职调查、业务办理、信贷决策、贷后管理等方面引入大数据、移动通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改善风控效果的同时,提高成本效率。
 
  鉴于融担行业缺乏一定的规模基础,刚性成本分摊效果、抗流动性风险能力、专业化团队建设、资本实力等诸多方面都会面临瓶颈,缺乏协同效应。报告建议进一步促进规模化、协同化发展,从业务模式和技术助力两方面创新业务协同方式,通过业内乃至信贷业务链条上跨市场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协同,形成业务规模化优势。
 
  报告认为,融资担保机构基于自有优势,主动与银行互补合作,非常有必要。首先,通过将融资担保服务帮助银行覆盖既有服务渠道无法渗透的长尾部分人群,使信贷服务更具普惠性,同时健全完善其中的商业可持续机制。其次,融资担保机构可为银行提供风控辅助功能。再次,融担公司可发挥资产处置优势,帮助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切入点仍在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水平,从而降低整体风险水平。
 
  融担机构同业之间的协同合作也需要加强,如风险分担、技术输出、业务优势、业务聚合机制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通过客户分享方式提供综合化服务,避免与商业银行客群重合。
 
  商业性融担现曙光:积极进行零售担保业务转型
 
  新时期下商业性融担机构面临新形势:一方面银行的风控能力、金融科技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在基于优势互补的合作前提下需要融担机构提升自身配套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支持的融担机构分流了优质客户,商业性融担机构收益难以覆盖成本和风险的问题更加突出,需要对传统融担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报告多次强调,无论是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还是民营机构,都需要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定位是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形成服务上的互补,服务更下沉人群。
 
  政策定位和商业可持续的共同要求下,报告为民营融担机构发展指出方向——进行业务模式创新,主营业务从对公担保(单户授信1000万以上的中小企业)向 “零售担保”转型。
 
  报告首次提出“零售担保”概念,即服务于单笔授信低于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口径(目前为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信贷人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雇人士、三农为主)信贷需求的担保业务。
 
  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民营融担机构需要通过提升专业化能力来更好应对零售业务转型。必须在成本管理、风险控制方面形成更有效的业务模式,通过规模化分摊成本、信息化甄别风险、电子化替代人工、专业化增值服务等措施形成核心竞争力。
 
  商业性融担迫切需要加快科技应用,下沉业务中心,转移业务方向,从传统的“对公担保”领域转向“零售担保”领域、从习惯的大额担保业务转向小微担保业务,并从中发掘和培养自身独特的价值创造能力和对目标客群的风控能力。
 
  对商业性融担机构提出六点建议
 
  报告对商业性融担机构未来的发展提出部分建议:应创新风控模式,以适应银行客群逐步下沉的趋势,形成合理定价机制和有效风控模式,与政府性融担机构形成互补机制。
 
  “商业可持续”是国家政策期许,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关键在于形成合理定价机制和有效风控模式,并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形成互补机制,避免收费过高导致逆向选择而吸引高风险客户,并通过有效的风险识别来剔除缺乏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客户。
 
  商业性融担机构应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发展专业化风控能力,形成专业化风控优势,通过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来改进风控效果,信用风险防控是关键切入点,加强对客户现金流风险点分析;
 
  二是基于跨业合作推进风控模式创新,整合更多的市场主体形成协同效应。但在借助外力的同时,应重视潜在的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是以业务协同培育规模化组织优势,通过扩大注册资本规模、加强组织联合、鼓励与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合作、完善相关方的协同服务机制等方式提高综合实力,形成业务的规模化优势。
 
  四是主动拓展零售担保业务,普惠金融需要发展零售担保促进额度较小的信贷业务发展,一可通过与目标客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提高获客效率,二可通过与掌握客户现金流等关键信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合作,获得信用评估等方面支持,从而改善客户信用风险的甄别效果,三可围绕识别优质客户,通过与掌握客户税务信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提高实际效果,四可围绕拓展某一领域,结合发展产业链金融服务;
 
  五是完善政府支持机制,包括支持发展批量业务、提供金融科技研发激励、完善多方合作机制等方式鼓励有风控能力、技术基础、获客渠道的机构探索发展零售担保服务;
 
  六是鼓励商业性融担机构与政府性融担机构探索、合作、创新,这是未来重要创新发展路径之一。商业性机构应积极探索与政府性机构的合作机制,使双方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更好的促进该类业务的发展。报告特别指出已经有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探索和省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新。
 
  结语
 
  融资担保监管政策不断落地,行业发展来到重要节点,报告对融担行业发展的建议是历史性的。同时报告也建议政策鼓励业务创新,在发展零售担保的早期阶段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个人客户,除了弱势群体,还应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工薪阶层等数量较广的客户群体。政策应鼓励那些有能力有意愿的融资担保机构尤其是民营机构,探索按商业可持续要求向零售业务转型的有效途径。
 
  在形成可行的商业模式后,通过推广普及,逐步下沉服务,向弱势群体渗透并普及融资担保服务。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商业可持续机制可以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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