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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放宽小微企业发行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发债要求

来源: 发表日期:2017-08-11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称,放宽小微企业发行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发债要求。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社会领域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可将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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