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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出台更多 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

来源: 发表日期:2018-11-2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部署进一步发展养老产业、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老有所养质量。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力推改革、促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制止乱收费乱检查等,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不断缩小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差距,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加快把一些地方已经见效、便利企业的做法推向全国。尤其要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是各国为吸引外资而竞相采取的主要手段。当前我国仍然是外商投资的沃土。各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存在广阔市场空间,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消费市场也将为外资提供新的市场机遇。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开放。为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和效果,需要将开放立足点从优惠的政策和廉价的资源,转向营商环境的优化。
  “由于历史、观念、体制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营商环境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比如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领域对民资、外资的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较高等。”吴琦表示,优化营商环境应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方面入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秩序。
  其中,市场化是根本方向,要通过放宽准入限制、提高政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服务,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吸引外资和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法治化是根本保障,要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赋予各类资本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是必然趋势,要加强同国际标准和经贸规则的对接,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主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此外,还要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美丽宜居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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